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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大姚一男子非法行医两次被罚不悔改,第三次被抓终获刑
2020-12-02 

看牙,

你选正规医院,

还是“无证”诊所?

相信不少人会图方便,

选择他人推荐“黑”诊所,

甚至路边摊点看牙。

然而卫生不达标、

资质不具备、

项目乱收费……

这些问题你考虑过没有?

 

 

今天,
小编就和你聊聊,
非法行医看牙的那些事。

 

 


大姚县一无证牙医何某,

曾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

但是他并没有引以为戒,

而是重操旧业继续开诊,

直到第三次被查获。

 

经审理查明,何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1月13日,2019年1月20日,在大姚县金碧镇永盛市场门口摆设牙科摊点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两次均被大姚县卫生健康局查获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24日何某再次到大姚县金碧镇永盛市场外门口莲花路摆设牙科摊点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时,被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当场查获并再次进行了行政处罚

同时查明,2019年11月21日、11月28日,何某还在大姚县龙街镇街上摆设牙科摊点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且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又再次非法行医被处罚,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何某经侦查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判决何某犯非法行医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扣押在案的随案移送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那么,

非法行医具体指的是什么,

非法行医又会产生哪些严重后果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所谓“无证”诊所,即该机构或者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诊疗过程中在技术水平、诊疗环境、收费标准等方面得不到合法保障,对患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建议大家看病选择证件齐全的医疗机构,珍爱生命,远离非法行医。

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