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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2-02-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72.66万元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退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72.66万元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退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3万元,与上年72.66万元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退休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同,主要原因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0年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23.447万元,主要用于书记员人员经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5.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0.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测算补助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2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覆盖率、足额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年末特约检察员、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21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10万元,固定资产2063.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5万元,其他资产0.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8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8项,账面原值192.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