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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2022-06-16 

 

    

    ——2022123日在大姚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全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五年,也是大姚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事业长足进步的五年。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783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318件、审查起诉案件1090民事行政案件411件,公益诉讼案件279件,诉讼监督等其他案件2685

  五年来,我们主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投入平安大姚、法治大姚建设,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在打击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办理全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29件83人,提起公诉28件53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办理提请批捕51件73人,审查起诉114件171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50件357人。

  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办案团队,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共批捕恶势力犯罪9件27人,追捕3人,起诉恶势力犯罪5件46人,依法打击了杨某某等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县委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5干警受到州县表扬

  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把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体现在办案过程中对利用网络发送虚假防疫物资信息进行诈骗的杨某某提起公诉,在全州首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警建议。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办理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4件在办案中妥善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护发展的关系依法审慎对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5名企业负责人和骨干人员作不起诉处理,让企业活得下来、经营得好。大力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持依法打击犯罪与促进基层治理、增进社会和谐并重,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00177人,不起诉163290推广使用全国检察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提升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来信来访128件163人,办结答复率为100%。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累计接待律师申请阅卷157人次,检察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二、坚持为民司法理念,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办案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维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和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督促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67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商进行清理规范,有效排除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严惩食品药品犯罪,依法批捕销售病死猪肉的刘某某等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8件。办案中发现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违法运输的案件线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生猪养殖、运输户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窨井盖设施专项检查活动,对大姚县幼儿园附近电杆长期侵占道路等现象开展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并进行整改磋商,以一根电杆的移除推动全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让群众走“放心路”。

  维护群众“钱袋子”“指尖上”的安全。参与“断卡”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办理涉“两卡”和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9件12人,办理跨境网络赌博案件2件4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案件9件14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苏某某、徐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件6人。依法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 72件94人,涉案金额61万元。编发“小偷套路多,谨防‘魔术手’”等防骗普法信息,全面履职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9件10人,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协调落实综合救助。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23件33人,不捕6人,不诉15人。打造“小美丽”未检工作品牌,积极筹建集心理疏导、被害人询问、宣泄、教育救助为一体的未成年人多功能一站式取证中心,与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沟通联动,构建家、校、社会一体化协作保护机制。12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全县12个乡镇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讲授法治课53场次,受教育1.5万余人次。拍摄全州首部未成年人犯罪题材微电影《重生》,并在全县中小学公映,通过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员投入脱贫攻坚战,选派13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筹措资金12万元,昙华乡小兴厂3个村委会配置党员活动室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设施有力改善了群众办事、干部办公、党员活动条件。干警捐款  5万元以购代捐13.6万多措并举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挂点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如期脱贫被县委、县政府表彰2019年度扶贫先进单位推动法治宣传、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以法治照亮扶贫路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个受害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1.65万元不断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转变司法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6件次。立案监督162件,纠正漏捕、漏诉86人,对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0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对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6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1件,促进执法司法行为规范。

  提档升级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依法办理各类民事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53件,提出检察建议344件,采纳率100%。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办案中做好释法说理、息诉和解等工作,引导当事人采取正当方式依法维权,力求案结事了。在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同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办理好弱势群体的维权起诉工作,办结支持起诉案等案件66件,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为66名农民工讨薪30多万元。减轻农民工诉讼负担、降低维权成本,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积极稳妥做实行政检察。牢牢把握化解行政争议这个“牛鼻子”,主动与人民法院、行政复议办公室等部门对接,适实介入进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体现“一手托两家”的“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特色在审查法院非诉执行案件中,注重同步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问题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0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件,采纳58件。

   扩容增量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先后开展“金沙江流域(大姚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矿山修复治理”、“英烈设施保护”等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4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积极稳妥拓展案件办理范围,针对县城内存在的河道污染、市政设施破损、电杆侵占道路、人行道缺失等情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部门积极履职消除乱象,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四、坚持推进深化改革,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活力

  始终以改革化解难题、以创新提升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改革创新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巩固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责任追究等机制,累计遴选员额检察官13人。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构建与“四大检察”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检察职能体系,将原有的16个机构缩减为5个。压实司法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05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次。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推动依法办案。

  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革,实行案件专人全程负责、一办到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审查,筑牢冤假错案防线,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把住案件质量关。深化运用“案-件比”评价体系,“案-件比”降至1:1.17,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有效减少群众诉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州首家探索开展认罪认罚“证据开示”,在律师的支持下,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88.83%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8.4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分别93.52%、98.7%,一审服判率超过99.6%,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案结事了效果得到进一步彰显。

   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服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部门机构、职能、人员的转隶划转编制15个,划转人员10名。站好“最后一班岗”,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6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办案新模式,以不变的忠诚完成“前岗”到“后哨”的转变,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刑事诉讼与监察调查无缝对接。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8件18人,提起公诉17件17反腐败工作更加有力。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强化科技手段在助力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以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完成检察工作网建设,统一业务运用系统2.0顺利上线运行,检察业务管理机制不断健全,“随机为主,分配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和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及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得到更好落实。持续抓好网络安全保障,完成了远程提讯系统项目、检委会会议室、标准化检察听证室、数字化档案室等项目建设,将信息化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五、坚持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着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主动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次。把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州首创把党小组建到6个专业办案组的党建工作新模式,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协同发展、深度融合。2020年党总支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狠抓素能立检加强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组织干警到厦门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参加素能培训。坚持以战代训,导师带教,安排年轻干警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搭建成长平台,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向组织推荐3到领导岗位,遴选13名员额检察官,招录了5名年轻干警,多层次吸纳人才从外州县选调优秀业务骨干2名,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注重榜样引领,涌现了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州公诉业务能手一批业务骨干。

  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加大从严管党治检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院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被县委和州检察院评为优秀等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逢问必录”44件。坚持刀刃向内,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狠抓查纠整改,彻底清除“顽瘴痼疾”,深化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建立或完善制度58项,促进正风肃纪、规范司法常态化。

   坚持文化育检。改造提升集法治文化、廉政文化、民族文化为一体的检察文化长廊,坚持“忠诚、厚德、崇法、勤业”大姚检察精神,培育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提高干警人文素养。在办公区、生活区建成“检察文化园”,以优雅的文化景观、格言警句时时提醒干警牢记检察使命、不忘检察初心。文明创建顺利通过复评,连续五届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检察文化软实力有效提升队伍硬实力。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0余次,配合县人大、县政协专题调研12次。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坚持“两会”期间派出检察人员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1107份。深化检务公开,对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50条、法律文书793份。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在全州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新媒体工作室,编发检察微信455期1065条,检察微博320条。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案件24件141人,健全听证员库,在全县范围内选拔优秀听证员8名,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伴随着大姚经济社会发展县检察院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检察履职服务更加主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五年来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州委表彰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28项、个人荣誉63项,11项工作经验和做法被上级肯定和推广大姚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检察院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一切成绩: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五年来,我们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切实扛起法律监督政治责任,自觉把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最核心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五年来,我们厚植人民情怀,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努力做到法、理、情贯通融合,“三个效果” 有机统一。最重要的是树牢大局观念。五年来,我们把为大局服务作为必须担起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关键的是勇于推进改革创新。五年来,我们顺应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守初心、担使命。最基本的是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针对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充分,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业务骨干少,复合型人才缺乏。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计划

  未来五年,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12345”发展思路和“11233”发展目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大姚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坚持“保安全、保运转、作贡献”,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涉农犯罪。探索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抓实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以更实举措促进平安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承担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助力大姚更加安全稳定。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依法从严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电信诈骗等犯罪。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动未检品牌提档升级。坚持完善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合力。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加强安全生产、英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当好社会公益“代言人”。

  四是以更强担当深耕法律监督。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深化检察改革,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是以更严要求铸造检察铁军。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工作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用心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推动大姚高质量跨越发展中更加善用检察智慧,更好体现检察担当,更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