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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12-15 

——202134日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普应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依法履职有作为、服务大局有担当、推进改革有力度、党建队建有成效,在推动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大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做到站位全局,主动作为用法治力量为大姚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护航。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更有力。着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认真落实定点帮扶责任,选派4名干警驻村扶贫;支持赤石岩村委会3万元配置党员活动设施,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开展消费扶贫,挂包的99户贫困户稳定脱贫着力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依法办案和追赃挽损结合起来深入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和电信诈骗专项工作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件5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5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件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好大姚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更有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中,全院干警主动请缨奋战在乡镇村组、社区、企业疫情防控一线,10名党员组成党员先锋突击队日夜值守在“留观点”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坚持涉疫情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66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3名干警被州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州政法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加到位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和积案专项清理受理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案件7件11人,均依法作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提起公诉8人,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大力开展“四万三进”和“百名检察官联系服务百家民营企业”活动,构建民营企业常态化联络服务和诉求迅速反映机制,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民营企业更多感受法治建设和法治社会的进步。

反腐败工作协作更加紧密加强与纪委监委案件查处工作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提前介入案件11件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4件6人。圆满完成交通局局长张建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全县领导干部及部分家属600余人观摩庭审直播取得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始终恪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以深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为抓手,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不断提升办案监督效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依法监督立案6件、撤案8贯彻“少捕、慎诉”司法原则,不批捕14件33人、不起诉40件78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64220人适用率为87.3% 。依法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监管场所监督案件6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6件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

以加强民事司法活动监督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深入学习宣讲民法典为契机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支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同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办理好弱势群体的维权起诉工作。全年共审查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74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1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0件。

牵住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为牛鼻子,做实行政检察。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公开宣告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 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及线索2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采纳21,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以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为目标,做好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督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助力“美丽县城”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后诉前结案43件,因行政机关拒不履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多种手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自身发展

始终以改革化解难题、以创新提升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使改革创新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根据检察职能调整和专业化建设要求,完成内设机构重构性变革全面开展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工作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原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32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深化应用“案-件比”,推动新时代检察办案求极致,向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强化科技手段在助力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以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完成检察工作网建设,配合上级检察院完成本院远程提讯系统项目建设,持续抓好涉密检察专网和非涉密检察工作网等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推进检察听证室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将信息化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两会意见建议39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4次;深化检务公开,对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3条、法律文书151份。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368份,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编发检察微信87160条,检察微博  100开展公开听证716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深化平安建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不手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办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5082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03277人。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办理全州“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120人,提起公诉1117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6161始终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和深挖根治大会战。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件3审查起诉3件43人,提起公诉3件34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均按规定从快进行转处、核查。密切关注黑恶问题多发行业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收官绝不允许任何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显成效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促进基层治理、增进社会和谐并重。针对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提升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共受理来信来访4557人,办结答复率为100%;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共接待律师申请阅卷60人次检察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检察为民司法情怀

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坚守初心使命,落实落细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办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2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全县十二个乡镇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全县中小学校师生讲授法治课17场次,受教育4900余人次。拍摄全州首部未成年犯罪题材微电影《重生》并在全县中小学公映,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支持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0件,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促成当事人和解10主动挖掘救助线索,加大对涉案贫困户、刑事被害人等重点人群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9人,发放救助金22.75万元。在办案中发现杨某某一家因交通事故导致生活极其困难,向上级检察院和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元,帮助解决后续康复治疗费用。

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针对县城区窨井盖缺失、破损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食品药品犯罪起诉413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办案中发现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违法运输的案件线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县生猪养殖、运输户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注重内外兼修,努力提升检察形象

始终锲而不舍加强自身建设,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在严管厚爱中凝聚检察队伍精气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筑牢忠诚政治品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落实到检察工作成效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肃清流毒余毒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公正司法本领。积极适应人员分类管理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分类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先后组织4名干警到北京、上海等地参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不断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1名干警参加全州公诉人比赛取得较好成绩。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注重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切实推动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干警日常监督。加强“三个规定”落实督查助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完成纪检监察组转编转员,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不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探索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修改完善内控制度。深入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坚持文化育检,厚植检察职业情怀改造提升集法治文化、廉政文化、民族文化为一体的检察文化长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忠诚、厚德、崇法、勤业”的大姚检察精神。建成了“蜻蛉墨轩”书画室拍摄党建专题片《党旗在办案一线高高飘扬》,制作音乐MV我看见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向上争取资金30余万元在东塔湖湿地公园建成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并投入使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共4工作级以上表彰11名干警获州县表扬。其中党总支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2019年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二是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机关政治、业务、队伍建设,努力为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领会检察工作新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产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依法严惩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驰而不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监检衔接,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推动健全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以服务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积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需求,更新司法理念,回应群众关切。下大力气推进检察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完善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质效评价、绩效考核模式,强化对司法办案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制约。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坚决全面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纠治“四风”,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可靠

各位代表,新时代确立了新目标,新征程伴随着新使命。在新的一年里,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交出出色的检察答卷,更高水平法治大姚、平安大姚建设融入更多检察元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根据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职能职责有了新的调整,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称为“四大检察”。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体系》中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案”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最佳“案-件比”是1:1,“案-件比”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办案质效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