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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动态】大姚检察: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
2024-01-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惨痛教训,连日来,县检察院加强检察环节办案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筑牢机关安全屏障。

1月22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2024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会议强调,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一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干警在用电、用气、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坚决杜绝酒驾、违法驾驶。全体检察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确保办案安全、保密安全。二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院办公室要围绕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同时加强对办公区域、机关食堂、消防设施等管理,确定责任人,定期维护办公设备设施,积极消除潜在安全风险,确保排查无死角、全覆盖。三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全面压实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全体干警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在会后组织全院干警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片,签署了《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1月24日,在杨晓荣副检察长的带领下,组织办公室干警对院内消防栓、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同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月25日,大姚县安全生产第八检查组到我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对我院安全生产工作表示认可,强调要一直抓好安全生产教育,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需警钟长鸣,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压力感下,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一定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