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为我们的“生命之源”撑起“保护伞”
2021-12-07 
  为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业务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集中宣告送达暨磋商会。县水务局、环保局以及全县12个乡镇的分管领导参会,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参加。



  会前,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在省环境督查组交办的七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案件线索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全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实地调查取证,查实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管理措施不同程度存在保护区内无保护标识、护栏多处缺失,保护区内有旱厕、有垃圾,保护区内存在放牧、耕种等管理措施缺失问题。



  会上,办案组通过PPT的形式“将水源地现场搬到会议室”,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杨绍昆同志针对PPT照片中反映出来的存在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进行了释法说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颖同志向县水务局、环保局、全县12个乡镇现场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强调了如何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职能职责,认真对待落实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接受检察建议的14个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并作表态发言,表示今后会积极整改落实,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
  参加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对关乎民生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集中宣告送达的方式比较赞赏,并提醒相关部门注意,检察建议是“长牙”的法律监督手段,希望认真办理落实。
  此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与行政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在确保检察建议内容有效传达的同时,助推检察监督刚性提升,让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到实处,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良性互动,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之源”撑起有力的“保护伞”。